今天是在台南的第二天,我被分到值庭小組,準備做個通譯,通譯基本上就是法官的小助理,在開庭時,錄音、傳紙、簽名、開關燈等...,今天下午就開始見習,明天則是早上、下午都要開庭見習,我就坐在學長的旁邊,一樣開庭,看學長實際怎麼做,我就跟著學。

今天大概跟了五件案子,其實感受蠻深的,會覺得法律離我們很近,也離我們很遠,法律很專業,一般老百姓不懂就真的不懂,每個犯人都會說「我是冤枉的」,但究竟誰才是冤枉的,可能也只有法官才知道了。

作為一個通譯就是在一旁靜靜的看著,看著每個案件的進行、發生,光是今天第一天,就有一些案子會令人於心不忍,但法律是現實的、是理性的,不能被感情左右,所以你會看見法官、檢察官都是在用很理性、證據面的去分析事情,畢竟我不是專業,所以我有時候還是會覺得犯人好可憐,犯人很可能是被冤枉的,因為法律就真的是在給懂法律的人使用的,你一個不小心,在法律上就完全站不住腳,特別是你身旁沒有一個律師這樣懂法律的人時,在面對法官、檢察官時,真的會毫無招架之力。

明天一整天都要開庭見習,不知道又會碰上什麼樣的案件,不過啦,我都沒有透露任何案件內容唷,哈,免得到時我出事,我只是單純就今天的見習工作發表一點小小的心得,畢竟在法庭上,你會看見很多社會的現實面、黑暗面、真實面.....

PS台南法庭常常要講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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