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外洩 除了隱私安全更可能幫助詐欺(2009/12/9)

特約撰稿/陳文駿

網路安全一直是這幾年探討的重要話題,相關個資外洩新聞也總是層出不窮,我們總是可以藉由新聞得知某電子商務網站個資外洩,又或者是某購物頻道客戶資料遭到入侵,我們總是知道事件的發生,卻很少去談論到事件發生的後果,或後續處理方式,只知道一味的去訪問該公司負責人,試圖去解釋為什麼會發生?卻很少論及已經發生後的善後處理方式。 

網路的盛行帶領現實生活外的另一個新世界,無論是網路交友、部落格、購物拍賣以及金流等,都成為當代重要的休閒消遣,卻也因此讓犯罪行為滲入這新世界。大多的網路犯罪行為,主要仍是以金錢詐欺為主,其中又以相關購物拍賣以及金流網站更甚。 

以這陣子Yahoo!奇摩拍賣的新興詐騙手法為例,詐欺集團鎖定大量販售商品的賣家,藉由在問與答詢問的方式,貼上網路連結詢問類似「和此連結所販售的商品是否一樣?」、「和此連結商品共同購買是否可以比較便宜?」等問題,共同目的即是要使用者點選該網路連結,然而連結過去即是一片空白,就在此時,使用者的使用帳號即被入侵。這是在最近Yahoo!奇摩拍賣常出現的詐騙模式,犯罪者透過取得使用者帳號資料後,即進入竄改密碼,利用該使用者的帳號注意力以及名聲進行詐騙手法(通常此類使用者都是長期在該網站經營拍賣生意,已累積許多優良評價等),在詐騙的過程中,原使用者的名聲即受相當程度損害。

除此之外,在近年來,或許是因為社會經濟不景氣的大環境關係,出現了類似賣帳戶或賣手機門號的相關犯罪案件,無論是相關電子商務網站帳號又或者是一般銀行、郵局帳戶等都在此一之列。並且在詐欺行為發生後,沿線追到相關帳號的擁有者以及門號擁有者等,通常此一行為即可能涉犯到中華民國刑法第三十條以及三百三十九條,幫助詐欺之罪。 

一般來說,詐欺集團的構成是相當具組織化以及分工化的龐大組織,以對外的第一道線來說,會試圖去使用人頭帳戶的方式去行使詐騙之實,除了竊取一般民眾的帳戶資料甚至是手機門號等,看準經濟不景氣的時機,便以金錢利誘的方式,甚至是利用求職者求職面試時,騙取該人的帳號資料,甚至是要求申辦手機門號等相關通訊工具,企圖以人頭帳戶的方式行詐騙之實。

又以通常於法院所處理的該類案子為例,大多根據其帳戶資料以及手機門號沿線追捕到的被告,通常會以受害者的姿態陳述被告答辯要旨,然而,犯罪事實確實存在,法律之下除了衡量法條所訂,更會以常理去判斷是否合理,包括為何他人會同時擁有你的帳號、密碼甚至是存簿以及印章;又或者為何擁有你所申辦的電信門號等?然而,在這些重要的東西遺失後,為何你沒有任何處理方式? 

除了有心人士故意販售相關帳號或者是手機門號之外,相信這其中也有可能是因為遺失或遭他人惡意竊取,然而,以一般常理規則來說,當下的處理方式顯得格外重要,包括申報遺失、停止使用甚至是報警處理等,都是明哲保身的一個方式,否則當詐騙集團意圖藉由這些東西進行犯罪行為,物品擁有者所受到的牽連可能不會太小。

關於個資外洩的問題其實有一派人士一直認為這沒什麼,這些人主張,因為像Facebbook無名小站以及Flicker等的盛行,使用者已經在這些網站上主動地揭露出超出他人想像的個人隱私,然而,隱私權可大可小,當涉及到犯罪事實之下,或許你會更加的留意個資外洩的問題。


http://www.ectimes.org.tw/Shownews.aspx?id=09120819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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