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違法著作權法 二審判決減刑 (2008-07-19)

記者/陳文駿

曾經喧騰一時的有關音樂下載平台「飛行網KURO」侵害智慧財產權一案,於日前(16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結果,仍維持一審判決,認定該飛行網董事長陳壽騰、執行長陳國華以及總經理陳國雄仍屬非法重製罪的常業犯。而飛行網會員陳佳惠仍是被判有罪。

不過,由於飛行網已與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以及大多數唱片公司達成民事和解,另外成立創聯網,並有上櫃公司驊訊電子入股,試圖往合法化的方式經營。法院於二審判決結果,將被告等四人,刑期都降低許多。

包括KURO董事長陳壽騰,由一審判刑二年,改判一年,再減刑六個月,最後被判刑六個月,併科新台幣75萬元,緩刑四年;原被判刑三年的陳國華、陳國雄,則改判一年與一年六個月,併科150萬元罰金,再配合減刑條例,刑期和判決再減一半。而KURO會員陳佳慧,被判刑四十五天,並可易科罰金以及緩刑三年。

由於此案屬相關線上音樂下載侵害智慧財產權一案,其中包括對使用者提起告訴,故相當受到各方矚目。相關法界專業人士提及,網友們在下載任何東西時,仍須留意合法性,並應當以此案作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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