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網路不能賣 但卻可以用來買 (2008-11-25)
記者/陳文駿
當政府決定發送消費券,已經有民眾紛紛迅速地上網路拍賣平台,表示願意八折收購。日前,經建會宣布,消費券屬具法定面值物品,因此,根據法令規定,不得於網路販售具有法定面值的商品,如郵票、紀念幣以及消費券。
然而,看準消費券的商機,包括飯店業者、美容業者以及百貨業者等,紛紛蓄勢待發,準備搶進這波每人3600的商機。雖然消費券無法於網路拍賣,但網路業者也不敢閒著,也將推出一波波的優惠活動,並且,只要選擇貨到付款,透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消費券用在虛擬網路也可行。
PChome電子商務部的總監李慕屏指出,消費者於購物商城中,下好訂單,並選擇貨到付款,即可以使用消費券。除此之外,也有業者提前推出現金積點的特惠活動,為即將發行的消費券做一個提前熱身的活動,只要消費達3600元,即可在政府發放消費券的當天,得到360點的現金積點,作為下次消費的折抵。
目前,相關網購業者紛紛著手規劃相關消費券交易方式,試圖全力搶進消費券這塊肥沃市場。但也要提醒消費者,消費券不能透過網路拍賣轉售,違著輕至強制商品下架,重則觸犯相關法令。
http://www.ectimes.org.tw/shownews.aspx?id=08112417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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