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說我是個很有團隊精神的人,我很自我,很有自己的主見,不喜歡做無意義的事情,不喜歡做沒有效益的事情。我會衡量事情的利與弊,我會選擇對我自己最有利,但不傷害別人的方式,我心機很重,但我從沒想過真的要去害一個人,或許我只是想要保護自己,只希望不去傷害到其他人,至少,也不讓別人來傷害我自己。

有時候,可能旁人會覺得我很冷漠,對於不感興趣的事物,我不會多加著墨,但我從不干涉別人對於其興趣之物,可能是團隊活動,諸如此類。只是,我有我的選擇,我有我的考量,我有我的方式,我會默默地選擇,默默地考量。讓喜歡的人,對於其感興趣之事、物,能夠大膽追求。相對的,對於我自己喜歡的事、物,我也不會客氣。

這裡指的不會客氣是放手去追,就好像追求夢想一般地努力。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如果不是那麼正式,相信都會有轉圜的餘地。的確,當你身在一個團隊,你會有團隊的紀律,但這並不是軍隊,不是鐵一般的紀律,很多事情,一定都會有轉圜的空間。當你不感興趣,你可以選擇沉默、可以選擇離開,靜靜地聆聽對這件事物有意見的人高聲闊論,也許,這些人奮力爭取,是因為他在乎,他迫不得已,他真的很想要,你可以聆聽,你可以傾聽,因為這是正向聲音,只是,他在爭取他團隊中的權益。

團隊中每個人都會有每個人的權益,當然,很多時候,你可以選擇放棄。

相對的,你也可以發表你的聲音,這是你的權益,但實在沒必要如此絕情,因為當對方為了爭取的權益而具備的理由是合情合理的時候,你的絕情只會顯得無情,並讓人感到厭惡,認為你這個人不懂得將心比心,甚至噁心。

當自己對一件事情其實沒有具備太大興趣的時候,這時就是讓那些很有興趣的人努力參與的時候,他們的努力,可以讓這件事情變得更精彩,更生動,你的否決,只是減少、袪除掉一個全新全意付出的人。也許,你有你的權力,因為我們無法參與,這也是社會的現實。

道不同,不相為謀。



          G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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