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撰稿/陳文駿
這幾年,3D幾乎快和電影掛在一起,好像只要任何一部電影掛上3D,就變成了票房保證。每逢假日,特別是在台北,如果你沒有提早一小時,甚至是更早訂電影票,往往在電影開演前,你可能只剩前三排甚至是只有走道可以坐。
或許今天要拿電影和音樂相比,你會去質疑這樣的相比沒有意義,但必須承認,電影也曾經受盜版所苦,可能是盜版DVD、VCD或者是網路下載,直到現在,這樣的下載行為仍然存在,這其實和音樂所面臨的困境頗為類似,只是傳統上會認為電影院具有更好的聲光效果、環境,特別是在近兩年風行的3D電影,更是將消費者推進電影院最強的必殺技,儘管戴上3D眼鏡是那麼的緊、那麼的不舒服。
再去討論由IFPI所統計的每年台灣唱片銷售量似乎也不具太大意義,至少我們了解,實體唱片銷售量的走低已是事實。流行音樂的聆聽早已轉換從網路下載,無論你是透過蘋果Apple的iTunes、台灣的KKBOX,甚至是各式各樣的論壇,其中當然也存在不合法的智慧財產權侵權。但當這樣的行為形成生活型態、形成習慣,儘管新聞局長或者是誰在高喊尊重智慧財產權、打擊盜版等,當今天消費者可以在付出成本為零的時候,一再的強調道德操守,或許並非最好的辦法。
當然,筆者並非推崇盜版,只是要業界以及消費者認清這樣的市場現實。不過,我們也不能說已經是現在這樣的環境了,唱片業者仍未做任何努力,光從近年來的演唱會的舉行,也可以看出現場表演是歌手們的重要收入,在這之後的現場DVD實錄亦是另一個銷售來源。
電影能,音樂為何不能?電影的販售仍然是靠消費者進電影院為主,雖然盜版仍然猖獗,只是電影在技術上做了更多的精益求精,迫使消費者一定要走進電影院才能有所獲得。音樂的販售或許已經不再是販售實體唱片、販售音樂那樣單純,但實體唱片的販售確實也能做為一個主要的銷售模式,現在的我們,或許就在這樣的一個尷尬點,要不要放棄實體唱片?
在技術的改革上,過去實體唱片也研發出類似SACD等這樣的高錄音品質的工具,王菲的菲比尋常Live演唱會也曾經推出這樣的實體。只是,技術的革新固然是好事,但當現有的固定配備無法支援時,這樣的革新,似乎也是無用武之地。
筆者在自己的論文《流行音樂市場唱片特性和消費者需求適配與重定位分析》研究發現,現今的唱片消費者主要分為兩群,一種是以「聆聽音樂、了解音樂訊息」功能性取向的消費者,當然,這一部份早已幾乎被數位音樂侵蝕殆盡;另一種則是以「偶像崇拜」為需求,象徵性取向的消費者,也就是說,與其教育消費者如何消費實體唱片,倒不如從實體唱片的改良上著手,會來的更有成效。
又這邊的改良並非指的是唱片的聆聽品質,這已經是前人走過的路,我指的是,我們仍然知道有一群以「偶像崇拜」為需求的消費者仍會持續購買實體唱片,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斗膽嘗試將實體唱片賦予更多的偶像符號,讓消費者買實體唱片時不再只是買一張實體唱片,而是能夠買到一種獨一無二,完全的滿足消費者偶像崇拜需求,讓其覺得與眾不同?當然,這樣的試驗或許會提高成本,但我們可以從定價著手,原本一張實體唱片可能400元左右,創新的實體唱片在我們賦予更多偶像符號的商品等,我們將價格提高至上千元,過去可能要銷售十萬張的唱片,或許在這樣的變革之後,只要銷售一萬張就能打平,至於那些盜版的數位音樂,或許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http://www.ectimes.org.tw/Shownews.aspx?id=1007122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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