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在聊有關第三者的故事,maybe如果你是我的忠實讀者,應該就會有印象。其實在這城市下的愛情故事,人難免都會不小心成為他人之間的第三者,也許自己不是這麼滋味,但因為愛他,所以願意,然而,自己就處在一種想要和愛的他的正宮處處比較,比長相、比成就、比能力,什麼都比...比到最後,常常自己都會給自己合理化「yes,我贏了!」,然而,你真的贏了嗎?
贏了嗎?
這種給自己勝利的感覺,好像就是要給自己力量,愛著的那個他,總會真的屬於自己,真的嗎?我想...也許只有傻瓜才會這樣相信吧,不管你再怎麼給自己打氣,給自己勝利的感覺,你不是正宮,就不是正宮...只能說,這樣給自己勝利的感覺,真的贏了嗎?
昨天才轉貼別人給我的張愛玲給女人的49句話,其中《就算,眼前的這個男人,千般好 ,萬般好 , 處處是優點 , 他不愛你 , 這個缺點 ,你永遠改變不了 。》是啊,如果對方就是不愛你,不論男的或女的,你怎麼贏...最後或許都還是輸吧。
也許,就好像第三句說的《一個人最大的缺點 , 不是自私 , 野蠻 ,任性 , 而是偏執的愛著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這樣的缺點,有時候,就是怎麼改也改不了...
我只能安慰自己,我長的至少比他的他還好看,比他的他還有能力,比他的他,還有成就...但我還是輸,在這場愛情裡,我還是輸家。當能夠認清這點,整理整理自己的情緒,至少相信,會遇見更好的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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