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大概10年前,我也經歷過Yahoo!奇摩交友的時期,到後來有yam天空,然後也有愛情公寓,現在,大多數的交友工具不外乎就是Facebook的連來連去。有時候,你總是會好奇那些有成千上萬的追蹤者的人,他們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也許真的是很帥,也許也真的是很漂亮,但這樣誠千上萬的追蹤者,彷彿一個網路明星般的在操作,不免也令人會想要對自己有興趣的人,想要更了解他或她的真實一面。
前兩天和朋友去喝酒,讓我遇見我Facebook上的一個明星人物,whatever,我不認識他,單純覺得他好看也就加了,在他上限5000個好友裡,我的能見度應該也很有限。無論如何,當晚看見他還真的宛如小粉絲看見大明星般的雀躍,但我當然很孬的不可能去跟他打招呼,整個晚上大概視線三不五時的都會掃到他,偷偷的觀察他...,現在想想當晚我的行為還真是有些變態。
令我訝異的是,原本我以為會是花蝴蝶的他,又或者是大明星的他,似乎在他的朋友群中,感覺熱絡度都還好...,甚至說真的和他搭訕又或者是和他攀談的人,都還好。畢竟你總是看過在夜店中,那種來去自如,長袖善舞的人是什麼樣子,所以,他那在Facebook上達到好友上限5000的朋友,又加上上千人的追蹤數,彷彿在現實生活中都不管用。
雖然自己在寫blog,也在經營一種夢,編織一些夢幻,但對我來說,網路的世界總是太過飄渺,我總是希望別人喜歡這個blog是因為文字,是因為內容。正因為我也知道網路的虛無飄渺,僅管是網路認識的朋友,我也不喜歡在網路上曖昧來曖昧去,大概到一定程度,就一定得趕快見個面,約個會一下,畢竟在電腦前,沒有情緒,只有文字,誰都會包裝,包括我自己都是。
網路是一個身分,現實生活中又是一個身分。我們總是長時間的活在虛無飄渺的網路世界,漸漸地,到了現實社會中,反而我們又是用另一種身分在活著,想想,科技的發達,其實不外乎造成人們生活上不斷的分割以及複雜。你必須活在現實生活中世界,同時又必須活在網路的世界。我不敢說blog的我和現實生活中的我就是一定一模一樣,但認識久的人,大多也就知道是一模一樣。但剛認識的時候,自己難免也會有些做作。
人們總是在網路的世界中,用虛假的身分講著真實的話;人們總是在現實的社會中,用真實的身分講著虛偽的話。
話說前兩天喝酒離開後,那位在Facebook上達到好友上限5000的朋友,又加上上千人的追蹤數讓我有些愛慕的網友,最後也是一個人離開...,想想,總覺得是個機會應該要上前攀談的...,哈,就只是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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