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這篇,其實和之前的責難會有點像,之在責難提及,常常最不放過自己的人,其實都是自己,因此,需要別人的眼光、看法,來湮滅對自己的責難。不過責難和最惡感不同的地方在於,責難並非一定都是壞事,而是因為對自己的要求,造成責難。相反地,罪惡感則是你知道自己做了不對的事,卻渴望找到一個出口,尋求一個安慰,以減輕你個人的罪惡感。

人都會做錯事,但是,在你明知道是錯事的前提下,如果你還執意犯錯,這就令人納悶,或者說,很難說有絕對的對或錯,不過你明知道你做了會後悔,為什麼在當初你仍執意要如此?這樣的循環,常會讓人霧裡看花,越看越花,也或許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吧。

但也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其實早就講到爛了。

罪惡感就是在你做了一件不太對的事之後產生,不對的事自然很難引起旁人共鳴,有時候,更別奢求安慰,因為那不是對的事。不過,旁人對於這些事情,有時候也很難插的上話,或許你只是奢求一段安慰、一個溫暖,你只是想要撒嬌,你只是希望有人摸摸你的頭,仿佛一個小寵物般,只渴望當下有人逗逗你,也就是,為了減輕你自己本身的罪惡感,你在尋求一個出口,無論是現實生活中,或者是透過網際網路,包括暱稱、日記等等。

說穿了,只是為了心安理得。

在當下的心安理得之後,其實仍在重蹈著覆轍,這段重蹈覆轍,讓人看了也難過,也或許,你當初的選擇就是你自己所渴求的,只是,旁人無法接受的當下,你必須假裝地很為難。但是,在你的選擇之下,你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是所謂不為人知的背後。

一個神祕的面紗。

為了追求心理好過,為了心安理得,我們在犯了錯之後,渴求尋找出口,為了減輕我們的罪惡感以及不安,只是,是否想過,這些罪惡感以及不安的始作俑者,其實都是我們自己。



        Goris



延伸閱讀《責難》
http://www.wretch.cc/blog/Goris/7181732#comment24193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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